IT之家 11 月 19 日消息,美(mei)(mei)國華盛頓地(di)區法官 James Boasberg 當地(di)時間昨日裁(cai)決,Meta 在(zai)一(yi)項(xiang)聯邦貿易委員會 (FTC) 提(ti)起的訴訟中(zhong)勝訴,早前對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收購并未(wei)違反美(mei)(mei)國的反壟斷(duan)法。FTC 仍可上(shang)訴。

James Boasberg 指出,FTC 在起訴中將社交媒體分為“個人社交網絡”和“視頻娛樂應用”(IT之家注:Meta 旗下的平臺被認為均屬于前一類型),不過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這兩大類別已不存在實際上的邊界。
在 Meta 的平臺上,用戶正將更多的時間用于親友網絡外的“非關聯”內容。這(zhe)意味著 Meta 的(de)產品正與 TikTok、YouTube 爭奪同一個市場(chang),Meta 在整體社(she)交媒體市場(chang)的(de)份額已(yi)不到 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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